作为《新条例》的首部配套规章,《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将于5月起正式实施,来看看广东药监局对于部分疑问的解答。
问
您好!根据“药监妆函〔2020〕105号《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条(公司信息标注要求)(三)生产公司名称和地址标注完成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工序的生产公司的名称、地址。”,其中“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工序”可以理解为灌装工序。我司生产活动条件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727号)的第二十六条和《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2015年 第265号)的要求,但生产设备方面无生产乳化车间,有灌装相关生产设施设备,是否满足申请化妆品许可证的要求?
广东药监答
问
有洗发水,沐浴露可用中药目录以及常添加的中药这一类的文件吗?
广东药监答
— end —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5817174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