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辽宁省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则对化妆品经营店的违法处罚额高达32万元。
案例:&苍产蝉辫;化妆品经营店销售没有 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 2021年1月,消费者微信举报大连市某商厦化妆品经营店销售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通过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经查,该化妆品经营店摆放销售的无进口99精品久久久大学生中文标签产物,店铺经营者现场无法提供产物相关的注册、备案材料,产物涉嫌未经注册、备案,执法人员当场对店铺经营的所有无中文标签化妆品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处罚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叁十五条、第叁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违法经营的化妆品251款759盒(瓶),并处罚款322922元的行政处罚。 国家药监局曾于官网发布《正规进口化妆品的中文标签应包含哪些信息?》,其中明确指出正规的进口化妆品外包装上的中文标签应包含以下内容: ②原产国或地区名称(指中国台湾、香港、澳门),以及生产商名称及地址,而不会像一些伪劣产物以简单外文(如“Made in France”)蒙骗消费者; ③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④内装物量; ⑤生产批号及使用期限; ⑥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批准文号; ⑦加贴颁滨蚕标志。对体积小又无小包装的特殊产物,如唇膏、化妆笔等,应标注产物名称和制造者名称。总体而言,要有中文标注信息,标注标签的外观与原包装外观相近。
①产物名称;
15817174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