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对于停止经营标示名称为八韵草肤乐护理霜(舒缓修护型)等化妆品的通告。通告内容显示,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标示委托方为家优佳宝(北京)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被委托方为山东绿禾源洗化用品有限公司的八韵草肤乐护理霜(舒缓修护型)为假冒化妆品;标示生产公司为温州市奇美美肤品有限公司的老中医六味祛痘霜显示未经注册或者备案。今年以来,已有多款假冒或无备案注册的化妆品被药监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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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八韵草”
化妆品造假事件并不少见。因为市场容量大,造假成本低,公司仿制出与原产物70%-80%的质量,加上极低的销售和推广成本,就能在市场上收获较高的利润。还有一些不良商家以次充好,通过降低原料的标准和拉低生产管理标准等方式来压缩成本,达到利益最大化。
本次通告中,标示委托方为家优佳宝(北京)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被委托方为山东绿禾源洗化用品有限公司的八韵草肤乐护理霜(舒缓修护型)为假冒化妆品。经查阅,该产物与北京协和生物医药化妆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研制的八韵草肤乐护理霜相似,均是针对儿童敏感肌肤的保湿滋润霜。但通告中标识为“八韵草肤乐护理霜(舒缓修护型)”的产物,并未在国家药监局官网查找到相关备案。目前,在电商平台上依然可以搜索购买到“八韵草肤乐护理霜(舒缓修护型)”,店铺显示月销有100+。
更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今年10月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儿童化妆品是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该产物属于儿童化妆品,却在电商经营平台上使用了敏感肌、修护等成人护肤品的词汇宣称,模糊了儿童护肤品和成人护肤品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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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产物
另一款标示生产公司为温州市奇美美肤品有限公司的老中医六味祛痘霜,经检查发现,该产物未经注册或者备案。在药监局官网发现,老中医六味祛痘霜备案日期为2014-12-23,目前已经被注销备案。但在淘宝平台上,该产物仍然有售。
自《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后,国家对化妆品的监管更加严格,全方位把控化妆品的生产经营流程。仍有部分公司铤而走险,选择销售或生产未经备案注册的化妆品。国家药监局及各地方药监局也曾多次通报此类产物,前不久,国家药监局就发布了对于停止经营标示名称为“艾肤宝百草药王玉颜美肌日霜”等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79号)。通告内这几款产物均属于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物。
消费渠道变革,消费者大量涌入线上平台,线上的销售情况错综复杂,需要监管工作更加周密细致。因此,针对市场上流通的假冒和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国家药监局于10月11日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其中专项行动第一条就是清理整治未经注册或未备案的化妆品:未经注册或未备案、冒用他人注册证、已要求停止经营的化妆品。近期,一系列假冒化妆品、不合格公司的通报,正是国家有关部门步步筛查、层层清网所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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