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的标签不只是可视面显示的信息,也包含包装容器、内置说明书等展示产物信息内容,公司在标签进行产物宣称时,应注意上述内容均应符合《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进口普通99精品久久久大学生检查发现的常见问题(重点梳理)
功效宣称分类填写问题
(1)申请表中产物名称与功效宣称填写不符,如产物名称为虫虫抗皱保湿霜,而功效宣称填报11保湿、09清洁;
(2)功效宣称分类填写不完整,如产物名称为虫虫保湿洁面啫喱,而功效宣称仅填报09清洁;
(3)结合产物名称、标签等综合判定产物不属于普通化妆品的备案范畴,如产物标签中宣称淡化暗黄、除菌、抑菌等。特别应注意具有清洁功能的普通香皂不属于普通99精品久久久大学生范畴,宣称具有特殊功效的香皂(如美白)属于特殊化妆品,需按照特殊化妆品进行注册管理。
产物剂型分类填写问题
(1)产物剂型填写不完整,如贴膜类面膜除了需要填写10贴、膜、含基材,还需要填写浸液的剂型。检查发现贴膜类面膜在分类编码中仅填写产物剂型为10贴、膜、含基材,而未填写浸液的剂型(02 液体);
(2)产物剂型填写错误,根据《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附表4产物剂型分类目录,08喷雾剂不含推进剂,09气雾剂含推进剂,如产物配方中含推进剂(如丙烷、丁烷、异丁烷等),则产物剂型不应选择08喷雾剂,而应填写09气雾剂。
作用部位分类填写问题
(1)作用部位填写不完整,如产物使用方法为“涂抹于面部,眼周及唇部肌肤”,作用部位仅填写了05面部06眼部,而未填写07口唇;
(2)作用部位填写错误,如产物使用方法为“涂抹于脸部及颈部”,作用部位填写为05面部、09全身皮肤,而非05面部、03躯干部位;又如产物标签宣称“滋养头皮和毛发”,作用部位填写01头发、04头部。
使用人群分类填写问题
(1)宣称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适用的产物,使用人群填写为03普通人群,而未填写颁新功效;
(2)婴幼儿产物标签中宣称修护肌肤,使用人群填写为01婴幼儿,而未填写颁新功效。
使用方法分类填写问题
进口普通99精品久久久大学生检查中常见的使用方法分类问题包括使用方法填写错误,如一款洁面乳,使用方法为涂抹于面部,按摩后用清水冲洗,填写的使用方法为02驻留,而非01淋洗。
产物名称命名依据填写问题
(1)产物名称未准确体现产物的特征。产物名称中出现了某种原料,但产物配方中并不含该原料,或者该原料对产物所宣称的功效不起作用,这属于虚假误导的情形。但如果该原料名称仅用于描述产物的香型或者形状,如黄瓜味洗面奶,或者洗面奶(黄瓜味),按照《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名称上予以说明也是符合要求的。
(2)备案系统中产物命名依据条框内容未完整填写或未完整说明产物名称各部分的具体含义。
(3)产物名称命名依据中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与产物标签/备案申请表中产物的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与填报不一致。
(4)产物名称命名依据中商标名为注册商标,未提供相应的商标注册证/上传的商标注册证文件不清晰/上传的“商标注册证”已过期/商标注册证上的名称与商标名不一致。
(5)产物名称中属性名不符合《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中属性名的要求。(属性名应当表明产物真实的物理性状或者形态)
产物配方填写问题
(1)申报产物含膜布,产物配方中未勾选“是否膜质载体材料”,未注明主要载体材料的材质组成,未提供其来源、制备工艺、质量控制指标等资料。
(2)产物配方中有原料为色淀形式着色剂,未在着色剂后标注“(色淀)”,且未在配方备注栏中说明所用色淀的种类。
(3)产物配方中有原料来源于石油、焦煤油的碳氢化合物(单一组分除外),但未标注相关的化学文摘索引号(颁础厂号)。
(4)未按照《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填报部分原料的标准中文名称和/或滨狈颁滨名称。
(5)未标注产物配方中部分原料(如直接来源于植物)的具体使用部位。
(6)产物配方项下上传的文件未加盖境内责任人(进口)/备案人(国产)公章。
(7)产物配方项下上传的原料安全信息文件为外文,未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件。
(8)产物配方中部分原料填报不规范,如香精原料。
(9)产物配方中配方色号与销售包装中配方的色号不一致。
(10)产物使用方法为必须配合使用产物,未提供配合使用的产物配方。
产物执行的标准填写问题
(1)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生产工艺简述应当体现主要生产工艺、参数范围,但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产物执行的标准中生产工艺缺少温度等重要参数。
(2)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生产工艺简述应当在生产步骤中列明全部原料,但检查中发现部分产物生产工艺未包含申报配方中的所有原料名称或序号,或是缺少部分申报原料。
(3)根据《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要求,乙醇、异丙醇含量之和≥10%(飞/飞)的产物,需检测甲醇项目,但是在实际备案资料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产物中乙醇、异丙醇含量之和≥10%(飞/飞),产物执行的标准项下缺少甲醇指标的控制措施。
(4)检查中发现部分产物采用检验方式作为质量控制措施,但所用方法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所载方法不一致,未填写所用检验方法名称,也未说明所用检验方法是否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载明方法开展过验证,验证结论如何。
(5)公司申报时应写明具体的使用期限填报方式,如生产日期+保质期或生产批号+限期使用日期。此项作为产物执行标准中的内容,应是指导公司产物实际生产中所采用的标注标准。
(6)产物执行的标准项下部分条框内容(如:产物贮存条件、质量管理措施等)未填写。
(7)产物执行的标准中,未按照要求将“注意事项”中内容填报在“安全警示用语”中。
(8)产物执行的标准中生产工艺不完整,缺少关键工艺参数或主要步骤,或未包含产物配方中的部分原料。
(9)产物含膜类载体材料,但产物执行的标准感官指标中未描述膜类载体材料的颜色、性状。
(10)产物执行的标准项下“感官指标”中“气味”、“性状”、“颜色”填写有误。
产物标签填写问题
(1)申报资料产物标签样稿中部分条框栏目(如净含量)未填写。
(2)产物中文标签中产物名称或/和生产公司信息与备案申请表中的相应信息不一致。
(3)产物标签项上传的附件中部分文件不清晰或部分外文文件未进行完整翻译。
(4)产物名称或标签“其他文案”的部分内容易误导消费者。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对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或者宣称的方式进行了规定,如:使用尚未被科学界广泛接受的术语、机理编造概念误导消费者。
(5)产物标签销售包装为专为中国市场设计的销售包装,未提交产物配方、生产工艺与99精品久久久大学生人所在国或者生产国(地区)产物一致的说明资料。
(6)产物标签样稿中含多种净含量,但未上传部分净含量的附件资料或进行相关说明。
(7)产物标签销售包装/原销售包装平面图未包括全部包装可视面。
(8)中文标签文字字体的字号不符合要求。
(9)产物销售包装中的部分外文无对应中文解释说明。
(10)产物标签销售包装中未标注全成分。
(11)产物中文标签/原销售包装/原销售包装翻译件等的宣称,超出普通化妆品的定义范畴。
产物检验报告填写问题
(1)备案资料中未上传检验报告。
(2)产物检验报告中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申请表中送检者未签字,送检日期未填写。
(3)检验报告中检验报告变更申请表未加盖检验机构公章。
(4)检测报告送检人(或检测报告中送检单位地址)与申请表中境内责任人的相应信息不一致,未提供相关说明。
(5)检验报告中产物名称与备案申请表中的产物名称不一致。
(6)未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供检验报告。
产物安全评估资料填写问题
(1)申报资料安全评估信息填写不完整,未上传产物安全评估资料和
安全评估人员简历。
(2)产物安全评估资料中安全评估人员简历上传有误,提供的是质量安全负责人简历。
(3)上传的产物安全评估报告中部分材料未加盖境内责任人签章。
(4)产物安全评估资料中安全评估人员简历未包含《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中规定的内容。
《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第2.8条规定:评估人员的简历应附在评估报告之后,简历内容应包括评估人员的教育经历、化妆品相关从业经历、专业培训经历等。
(5)申报资料产物安全评估资料中缺少《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中规定的材料。
《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第8.1条规定:化妆品原料的安全评估报告通常包括摘要、原料理化性质、评估过程、评估结果分析、风险控制措施或建议、安全评估结论、安全评估人员签名及简历、参考文献和附录等内容。
(6)安全评估报告中备案人与申请表中备案人的相应信息不一致。
(7)安全评估报告中产物名称与申请表中的产物名称不一致。
(8)安全评估报告中原料规格文件未加盖原料生产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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